紫微斗数详批

易经七武王伐纣实录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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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兴兵作战是要死人的,所以古人把兴兵作战与丧亡一样,视为不祥、凶险之事。如上引《老子》云:兵者,不祥之器,非君子之器。又说:吉事尚左,凶事尚右。偏将牢居左,上将军居右,言以丧礼处之。兴兵作战既然是不祥、凶险的事情,那么,按照这种规定和说法,军队作战中应该是向右撤退或者驻扎的,如此方能顺天以利兵。因此师左次是不应该的,本来应该是有咎的。但是,因为吉事尚左,吉礼左还,顺地以利本,又如本卦卦象所象征的:地中聚藏着水源,象征着民众,而民众是兵力的来源。左还、顺地可以使民众少一些伤亡,有利于民众这个根本。因此,师左次又寓吉祥的意思,所以说是无咎。

上面这些都是从象征意义上说的。实际作战之中,撤退与进攻同为战争中常见的战略战术,有时撤退是为了更好的进攻,并不意味着不利或者失败。在形势不利于己,不适宜进攻的时候,审时度势,暂时撤退,也是战争中的正常之举,并不违背用兵的常道,也是没有过错的,因此说无咎,又如《象》说左次,无咎。未失常也。

六五: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。长子帅师,弟子舆尸,贞凶。

六五:讨伐敌人,利于找到借口,没有过错。长子统帅军队,次子用车运载牌位,贞占凶险。

田,打猎。有,词前缀,无实义。禽,古时泛指禽兽。执言,为某种行为找借口、依据。弟子,次子。

从表面的意思看,田有禽似乎是说打猎,其实没有这么简单。古代的田猎活动在很多方面与战争有相似之处,因此也往往以田猎比喻征伐。例如,周代的时候,规定每年的四季中都要组织大规模的射猎、习武活动,不同季节中的狩猎还有不同的名称:春猎为搜,夏猎为苗,秋猎为狝,冬猎为狩。邢昺解释说:此说田猎习武之事也。本爻中的田有禽隐喻周人对商的征伐,大概如同殷纣王被周武王在鹿台上擒获一类的事。

武王伐商,说到底是以下反上、以臣伐君的行为,终究有一些名不正、言不顺的意味。因此,除了以田有禽加以隐喻、掩饰之外,还千方百计地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、依据,因此说利执言,对此《程传》中一语道破:执言,奉辞也,明其罪而讨之。如《秦誓》《牧誓》等篇中,历数商纣王的种种罪状,即属此类。

周武王姬发在周文王的诸子之中排行第二,但因为文王的长子早年被商纣王杀戮,因此姬发是事实上的长子。姬发既然继承文王之位为王,又以文王的名义伐纣,从宗法制度上来说,理应由武王舆尸。但是武王又是军中的最高统帅,担负着指挥军队的重任,分身乏术,因此只能由弟子舆尸,负责运载、守护文王的牌位。这样,就出现了长子与弟子之间在任事上的不当,而这容易使人误认为是弟子继承了王位,从而造成对军队指挥权上的模糊、混乱认识,不利于战事,因此说:长子帅师,弟子舆尸,贞凶。又如《象》说:弟子舆尸,使不当也。

上六:大君有命,开国承家。小人勿用。

上六:周王拥有天命,分封诸侯、大夫。不要任用小人。

大君,指周武王;命,指天命。大君有命,就是说周王拥有了天命。开国,分封诸侯国;承家,分封大夫。小人,有才无德之人,与君子对言。

武王伐纣,一举推翻商王朝,建立周王朝。周初仍然没摆脱天命说的影响,或者说有意利用天命说为周代商提供依据和借口,把朝代移革、政权交替归于天命意志作用的结果,因此说大君有命。战争胜利、国家建立后,论功行赏,分封功臣,根据功劳的大小,或分封为诸侯,或任命为大夫,因此说开国承家。夺取政权不易,但巩固政权、治理国家更难,用人得当与否是至为关键的因素之一,尤其不能任用那些有才无德的小人,因此说小人勿用,《象》说小人勿用,必乱邦也。《周书•武成》中载有这样的话:列爵惟五,分土惟三。建官惟贤,任事惟能。可与本爻爻辞相互印证。

由上可见,《师》卦爻辞与《周书》中记载武王伐纣前后的一些内容非常相似、相关,这说明《师》卦不是泛泛地谈用兵作战,应该就是武王伐纣的实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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